深圳印刷廠談談綠色包裝的政策
隨著人們對世界環境危機、資源危機認識的不斷深化,可持續發展戰略不斷深入人心,一系列崇尚自然、保護環境的綠色產品相繼出現,在世界範圍內掀起了一股聲勢浩大的綠色浪潮。
德國1991年通過了《德國包裝法令》,1998年根據《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指南》重新修訂。1996年頒布實施了《循環經濟與廢物管理法》,規定商品生產者和經銷者回收包裝垃圾,要求容器及包裝物要貼綠色標志。為了盡量減少支付綠色標志使用費,有關企業在容器及包裝材料上力求包裝簡單方便。
英國1996年5月通過《包裝廢棄物條例》。1993年英國包裝業與28家公司組建了一個“生產者責任工業集團”,在全國推廣包裝廢棄物收集與再利用處理系統,有80%的居民參與其活動,地方政府也負責組織回收分類。奧地利1992年10月通過《包裝法規》後公佈了《包裝目標法規》以進行補充,要求生產者與銷售者免費接受和回收運輸包裝、二手包裝和銷售包裝,並要求對80%回收的包裝資源進行再循環處理和再生利用。奧地利還建立了回收循環系統,其中最有名的是“生態箱”和“生態袋”,將空的飲料和牛奶盒放在裡面,裝滿了就送到回收站,大大減少了每年的廢物量。
法國1993年制定了《包裝法規》,要求必須減少以填埋方式處理家用廢棄物的數量。1994年頒布了《運輸包裝法規》,明確規定除家用包裝外所有包裝的最後使用者要把產品與包裝分開,由公司和零售商進行回收處理。法國的生產商和進口商共同成立了一個生態包裝有限公司,作為家用銷售包裝廢棄物中心回收系統,只要支付一定的費用就可貼上“標點”標志,有權使用該公司的商品。另外,他們還有專門負責玻璃包裝和醫藥包裝及木製包裝廢棄物回收再循環處理的公司。
比利時於1993年7月通過《國家生態法》,1995年7月正式生效。該國還制定了一種生態稅,規定凡用紙包裝食品和重復使用的包裝可以免稅,其他材料的包裝均要交稅。比利時成立了一個由28家公司,包括包裝生產商批發商、零售商與回收企業組成的名叫“福士特帕拉斯”的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對城區居民住宅包裝廢棄物的收集、分類。
早在20世紀60年代,美國就已經註意到了包裝廢棄物的危害,為此,一些州政府開始採取法律措施,強制回收這些廢棄物。由於州政府的出麵包裝廢棄物回收不力的情況逐漸有所緩解,從而掀起了一場題為“保護美國的美麗”的保護運動。到80年代末,由於聯邦政府不能將包裝廢棄物問題的意見強加於各州政府,他們採取了更加積極的手段,制定了總政策,國會議員們針對一些現實作出一個方案,其中包括減少包裝來源及再利用、回收和焚燒等措施,各州紛紛響應。1993年加利福尼亞州政府專門制定了《飲料容器贖金制》,規定所有的硬塑料容器再回收利用必須符合1991年提出的減少10%的原料用量,或必須包含25%的可回收物質的要求。康涅狄格州H.B597項建議》規定,從195年開始在消費品包裝方面禁止使用不能回收物質。佛羅里達州政府積極推行《廢棄物處理預收費法》(AFD),把處理包裝廢棄物的費用讓自由選擇商品的消費者承擔;為了鼓勵包裝容器生產廠商回收利用,以支持該法律的實施,規定只要達到一定的回收利用水平即可申請免除廢棄物的回收。如根據美國環保局每年公佈的各種材料,凡回收率達50%以上的容器可免除預收費,以鼓勵所有生產者保證他們的產品包裝至少有一半可以回收利用
澳大利亞《國家包裝指南》於1991年出版,由政府召集工業、消費和環保部門代表聯合編寫。此外,各州都有自己的立法。如昆士蘭州於1994年的5月頒布了《廢棄物管理戰略(草案)》,該草案對國家重要的政府機構產生了很大影響,並且確立無論是企業還是消費者,都該對廢棄物的處理負責。該州有60%的居民參與了廢棄物的回收系統工程,從而為300多萬居民創造了良好的生存環境。因此,澳大利亞政府把這個州列為典範,用以推動全國包裝廢棄物的回收利用。
日本通商產業省公佈了一套有關產品包裝的建議,內容涉及消費品包裝廢棄物的處理方法,減少廢棄物數量及鼓勵循環再生產等。建議提出如出售有污染環境的包裝商品時,應向顧客收取押金,待顧客消費商品後把包裝交回商店再退押金。為了配合這套建議,日本百貨業成立了一個委員會研究有關節省能源和資源的途徑,並與供應商和包裝商緊密合作。該委員會還定出兩套百貨業商品包裝標準,每套標準的環保重點是包裝原料或容器必須不危害人體健康,應盡量少用廢棄後難降解的包裝材料,盡量縮小包裝的體積。委員會主張採用最簡單的包裝方式,甚至要求零包裝,盡量避免採用廢棄後難以處理的包裝材料。近幾年來,日本相繼制定了《容器包裝法》《家用電器循環法》《再生資源利用促進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
我國包裝工業30多年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但與世界先進國家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尤其體現在包裝技術、包裝設備應用程度、包裝設計模式及觀念等方面。目前對環保包裝問題,世界各國包裝組織都在積極地向國際環保組織要求的方向努力,如新的環保包裝標準和法規的出台。《IS014000環境管理體系國際標準》規定對不符合該標準的產品,任何國家都可以拒絕進口,從而使不符合標準的產品被排除在國際貿易之外。中國的環境標志制度產品種類較少,遠不能滿足對外貿易發展的需要,只有順應這一國際潮流,採用積極有效的手段迎頭趕上,才能從根本上保護中國的外貿利益。相比之下,我國環保包裝業滯後,環保包裝材料國產化生產能力還很低,我國研究環保包裝的工作應著重於環保包裝的實際應用。國外年人均包裝材料的消耗量在100g以上,美國為500g,日本為200g,德國為90kg,我國為30kg。相比之下我國的年人均包裝材料消耗量較低,但我國人口有13億之多,所以年包裝材料的消耗數量仍是相當大的。
許多國家以法規形式對進口商品的包裝材料進行限制或進行強制性監督和管理。例如,美國規定進口商品包裝不得用稻草,否則將被強行燒毀。新西蘭農漁部規定進口商品的包裝不得為乾草、稻草、竹席等。為此,中國做了許多工作。
一是避免使用含有毒性的材料。包裝容器或標簽上所使用的顏料、染料、油漆等應採用不含重金屬的原料,作為接合材料的黏合劑,除應不含毒性或有毒成分外,還應在分離時易於分解。
二是盡可能使用循環再生材料。國際上使用的可循環再生材料多是再生紙,以廢紙回收後製成的再生紙箱、模製紙漿、蜂漿紙板和紙管等。三是選用單一包裝材料。這樣不必使用特殊工具即可將材料解體,還可以節省回收與分離時間,避免使用黏合方法而導致回收、分離的困難。
2009年12月10-11日,國際標準化組織IO/TC122/SCA“包裝與環境”技術委員會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了第一次全體大會。
中國出口商品包裝研究所作為OC122/SC4中國國際秘書處和國內技術對口單位,派員率中國代表團出席了會議,中國出口商品包裝研究所承擔中方聯合秘書處工作。
來自中國、瑞典、日本、韓國、美國、英國、德國、荷蘭、比利時、法瑞土、西班牙、意大利、芬蘭、丹麥15個國家的70多位代表出席了大會會議通過了《包裝與環境SO標準的使用要求》《包裝與環境包裝系統的優化》《包裝重復使用》《包裝材料循環利用》《包裝能量回收》《包裝化學回收》《包裝有機回收》7個國際標準提案確定了主席的委任、聯絡組織的建立、工作組的設立和分工以及下次會議安排等工作,最終形成12項會議決議。
關於工作組的設立問題,大會最終確定工作組(WG1)“包裝與環境Bs0標準的使用要求”由中國承擔項目領導人和工作組召集人工作;工作組(WG3)“重復使用”由中國和韓國共同承擔,中韓專家分別擔任工作組召集人和項目領導人工作。
大會針對中國在比利時會議上提出的在北京承辦2010年SC4全體工作組會議的提案進行了討論並由全體代表一致通過確定2010年上半年在北京召開SO/TC122/sC4全體工作組會議,SC4大會也同期召開。
會議於2010年5月31日至6月4日召開,其中6月1-4日召開工作組會議和全體大會。歐洲包裝與環境組織的代表也對國際社會所進行的關於包裝與環境的一些相關活動進行了介紹,為與會代表搭建了一個更為廣闊的信息平臺。
會議期間,中瑞雙方還針對聯合秘書處的具體工作分工方案做了進一步協商,雙方交換了意見,為今後更好地開展中瑞聯合秘書處的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合作基礎。
中方代表團還訪問了瑞典標準協會(SS)和 INNVENTIA研發公司,分別聽取了這兩個組織的基本情況介紹,瞭解了瑞典標準協會(SS)在標準化工作方面的發展進程和研發等方面的工作;中方也向瑞方介紹了中國包裝行業的發展以及我國包裝與環境標準化工作的開展情況,增進了中瑞兩國在環保標準化工作方面的瞭解、溝通和交流,為今後在包裝與環境領域的合作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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